人大代表陆亚萍:“网络购物”维权应有法可依
发布日期:2012年12月19日 点击数:446 来源:网络购物维权网
随着网络日新月异的发展,出现了大批的网购网站,一度甚至号称“百团大战”,引发了网络购物的热潮。但是网民们在享受网上购物便捷的同时,也遭遇了各种假冒伪劣、甚至违法违规物品的出现。在网上购物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等问题怎么办?来自江苏企业界的全国人大代表陆亚萍提出了一些建议,希望消费者“网络购物”发生问题后,维权将有法可依。
“随着网购消费纠纷的日渐增多,此类消费纠纷维权难的问题也日渐凸显,缺乏监管、法律空白、维权无门是其中最重要的问题”。陆亚萍认为,目前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行为时时处于行政部门的监管之中,如经营者的合法经营资格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、商品的质量情况等等,都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。然而在网购过程中,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的监管方式提出了极大的挑战。越来越多的网购成为监管盲区。就目前的法律体系而言,无论是《合同法》、《消法》还是“三包”等法规,都没有明确对网购行为作出相应规定。同时,由于网购投诉的解决要比常规的商场购物复杂,如买家因商品质量问题要求卖家退货,不仅要自己承担运费,而且还经常会遭遇卖家的“冷处理”。同时,网购不规范的发展,对传统商业的冲击耶越来越大,传统商业企业的经营者也期待国家政策给一个公正合理的竞争平台。
那么如何来改变网购维权难的现状呢?陆亚萍代表建议:首先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,健全网络市场规则,完善维权流程;其次,网络购物交易平台应尽监管义务,确保商家诚信经营,建立公平公正的网络消费环境;第三,加快网络消费行业规范整顿,工商部门应将网络市场纳入监管重点,并成立专门机构进行管理,对网络消费提供维权办法和防范措施。此外,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也需要提高维权意识,与职能部门形成合力,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- 网友评论
昵称:
评论:
发表评论